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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拳清理整顿财政专户 不得新设专项支出专户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10-09 10:29:1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务院重拳清理整顿财政专户 不得新设专项支出专户


国务院重拳清理整顿财政专户

不得新设专项支出专户;未经批准保留的专户限时取消

10月8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这可以被看做是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前奏,是国务院对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一记重拳。

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财政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财政专户主要是用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管理、一些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乡级财政资金存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资金管理、外币资金核算管理等需要。

目前财政专用存款账户的管理不是很规范,存在一些问题。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王泽彩认为,财政专户的问题主要包括“一户多开”,对财政存款开立账户把关不严,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扰乱金融秩序,形成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财政部门之间较强的利益关系,权力寻租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的后果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助长银行业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容易形成政府部门的小金库,滋生腐败。”王泽彩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决定》对财政专户的规定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银行之间的不正常竞争,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一举多得。”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库改革这一条,主要意义在于通过限制财政专户来实现政府现金余额的集中化管理,向国库单一账户一体制的改革迈出一大步,这两个要点是现代国库制度的支柱。”

2011年以来,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7 .4万多个,撤户率达32.4%。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财政专户有利于弥补国库单一账户操作技术上的不足,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设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目前国库暂时还不能完全替代财政专户。从国际上看,各国财政部门为了更好地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也都设立了大量的功能性财政专户,比如,美国联邦政府在商业银行开设了13000多个税收与贷款账户。

“国外的财政专户一部分是零余额账户,还有一种是存钱的,但是资金要先进入国库,再在立法部门的授权下划拨到特别账户上。但国内很多专户的钱不进国库,是没有立法机关的授权的,缺乏有效监管。”王雍君说。(记者 赵婧)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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