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首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出台
我市首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出台
本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孔庆任)今后,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作为政府的“乙方”,为市民提供服务的情况将越来越多地出现、服务也会越来越丰富。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厦门《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日前已获市政府批准,近日将正式出台。
所谓“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就是“政府花钱买服务”,此举被称为政府自我革新的“开弓箭”。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说,它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从“无所不包”“大而全”的公共服务生产者和提供者,向公共服务评价者和监督者转化,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养人”向“养事”的转变。通俗地说,就是“百姓点菜、政府买单、社会力量干活”。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可以说就是这样一份“菜单”:百姓依菜单点菜,政府买单付费,再由社会力量作为“大厨”来“掌勺”。
据财政部门介绍,目前,我市在医疗卫生、市政市容、社工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后勤等领域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而《指导目录》的及时出台,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内容,为各单位编制购买服务预算提供依据。据介绍,目前,我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各单位可依照《指导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具体来说,对于新增的或临时性、阶段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可以购买服务的,原则上都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禁止各单位将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转嫁给社会力量承担,防止出现一边设机构养人办事、一边花钱购买服务的“两头占”现象。
链接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包含六大类236项
作为我市首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此次出台的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共分为三个级次,包含6大类236项。
其中,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服务、公共文体服务、人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等内容;其他服务事项涉及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服务、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服务等内容。
责任编辑:lilei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