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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防“既拿车补,又搞租赁”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09-04 20:48:0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聚焦车改

如何预防“既拿车补,又搞租赁”


■ 本报记者 吴敏

近期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公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而在实践中,如何更好地协调用车社会化和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以防出现“既拿着车补,又用财政的钱进行公车租赁”的现象?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须明确补贴及租赁范畴

“公车改革是为了防止车轮上的腐败而进行的一项改革。公车改革后,如果公务员既拿着补贴,又可以进行公车租赁,势必再次走上公车腐败的老路。”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分会总工程师张一兵表示。

四川省绵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胡涛则认为,应首先明确界定公车的使用范围,在此基础上,再对哪些情况应进行车补、哪些应进行公车租赁进行区分。“公车使用范围的界定是公车改革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弄不好就会开倒车。”胡涛强调。

据了解,公车改革前,公车使用的范围包括接待、会议、中短距离出差和会议、传递公文等。胡涛认为,车改后,在公车租赁与车补领取并行的情况下,公车租赁适用的范围应限定在不便于通过货币化补助方式解决的公务出行上,如外事接待、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等;车补则主要用于非出差的公务出行,如上下班通勤、参加短期会议等。“车补和公车租赁的适用区别,在于是否便于通过对个人的货币化补助方式解决公务用车需求。”胡涛分析道。

车改社会化并不等于给车补

作为汽车租赁方面的专家,张一兵曾参与过多个公车改革研究项目,他并不赞同以发放车补的方式解决公务员的用车需求。

张一兵表示,此次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配置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从本次车改的总体目标看,车补并不是唯一的手段,且本次车改也鼓励各单位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在张一兵看来,通过车辆租赁,完全可以解决公务员的用车需求。他建议,地方财政部门可对各单位以往的用车量进行核算,据此划定不同的租车额度,在这一额度内,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租赁。

解决用车需求应有创新思维

记者了解到,为解决车改后公务员出行的用车需求,今年7月,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首次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其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汽车租赁和包车服务。招标内容分为京内汽车租赁服务、京外汽车租赁服务和京内包车服务三部分。

日前,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其中,提供京内汽车租赁服务的中标供应商,包括首汽集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入围;提供京外汽车租赁服务的供应商有9家入围;提供京内包车服务的供应商有9家入围。

“对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招标,再由用车单位自行选择入围的租赁公司,这是一项新创举。但其中也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张一兵举例道,某些租赁公司可能通过非法行贿获得政府单位的业务,导致新的腐败。此外,租赁公司的业务基本按照日租、月租和年租等方式,费用相对较高。

如何更好地解决车补与公车租赁的矛盾呢?张一兵比较推崇这一方式:将易到用车等车辆租赁信息平台的租赁模式引入公车租赁。

接受记者采访时,易到用车相关负责人介绍,易到用车是一个车辆租赁的信息化平台。经审核通过的正规车辆租赁公司的汽车,都会进入这一平台,每辆车均配有易道的信息化终端,并配有专职司机。车辆使用者可通过下载手机应用终端或登录网站等方式,随时发出订车需求,距离最近的车辆就会为其提供服务。整个用车过程中,易道用车的平台会一直跟踪车辆的走向和路径,防止车辆未按既定路线而跑偏。在计费环节,易道用车会根据用车时间和里程自动计算,费用从用户的账户上扣取。

“这样的模式解决了车辆资源共享、公务员用车需求、租赁公司价格高、租赁公司寻租等问题,也解决了车辆监管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此外,如果政府对用车人员的用车额度是既定的,那么易道用车的信息化平台还可以设定用车额度。一旦超过该额度,相关公务人员将无法再用车,这也解决了车补与公车租赁的矛盾问题。


全国公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助推全国车改一盘棋

本报讯  9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会议强调,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做到应改尽改;坚持多措并举,分类保障公务出行;坚持从严从紧,扎紧编实公务用车制度笼子;坚持合理合规,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坚持统一政策,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改革。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吃透政策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做好宣传引导,使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据悉,全国会议结束后,各地立即行动,贯彻此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地公车改革工作任务。如,广东省当日召开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改革过渡期内不得突击买车,不得突击招聘司勤人员,车辆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要求落实机构人员,保障工作推进,切实抓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工作;湖北省要求公车改革方案、省直机关改革方案必须于今年年底前出台,明年1月起实施,暂时保留正厅级等领导专车。(宗禾)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12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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