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摄影器材、系统集成
答疑时间:2011年3月21日15: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8日9:00
重要提示:为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公平、公正,如发现采购当事人有排他性、不合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向采购当事人提出质疑,若采购当事人没有按时答复或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可依法向采购管理监督部门投诉,若发现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请向纪检机关举报。
市招投标办:2632318;市财政局:2675926;市纪委:2335251;(本期请各投标人登录www.ptgpc.cn进行电子化投标,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参与电子化实行的且未注册供应商请上www.ptgpc.cn网站注册并投标。)
受采购人委托,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本文件第二部分所述项目及服务的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TCG2011003-G
二、项目内容:合同包1:摄像器材、合同包2:系统集成、合同包3:LED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备案的供应商;
2.经工商批准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等;
3.投标人需提供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符合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
6.联合体投标须符合采购法第24条规定;
7.联合体中的任一方都不得再单独在同一货物以单独或再与其他投标人联合投标;
6、投标人有下列关联情形之一时,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的直系亲属的两个法人或两个以上法人;
8.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9.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10.各合同包要求投标人的其他资质条件。
另: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政府采购试行网上投标有关事项的公告》文件规定:
1.投标人无需报名或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直接从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前提交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是否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报价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无须提交或上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获得:注册供应商直接从莆田市政府采购网www.ptgpc.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5日通过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ptztb.gov.cn、www.ptzfcg.gov.cn、www.ptgpc.cn网上查询下载本次招标的相关澄清、更改和答疑纪要,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日登录该网站查看是否有延期开标通知。
五、开标地点:莆田市政府7号楼四层莆田市招投标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按照莆招投标办〔2010〕33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实行一次性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
七、联系人:小高、小陈
地址:莆田市政府机关事业楼7号楼4层邮编:351100
电话:0594-2639728、2639718、2679318传真:(0594)2639718
莆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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