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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高考滥加分涉案人员“零容忍”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7-09 09:46:3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教育部:对高考滥加分涉案人员“零容忍”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刘奕湛)“高校要加强对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结果的监督检查,开展入学专业测试复核。在复核中不达标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或予以取消学籍。对有关案件会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一个不漏、零容忍。”教育部8日要求。

针对河南、辽宁部分高中体育特长加分资格人数过多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8日表示,已要求河南、辽宁认真调查,对举报反映高考加分存在的问题进行彻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定进一步减少和清理高考加分的政策,重点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

为切实维护2014年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续梅表示,教育部已设立24小时高考监督举报电话66092315/66093315,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举报。

教育部今年还实施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办法,切实把好招生录取关。各高校签发人名单在教育部网站公布。

同时,教育部已就高校招生违规处理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正在根据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尽快发布,适用于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目前已查明河南杞县、通许县替考事件涉案人员共计35人。其中,被替考考生10人,“枪手”11人(涉及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中介3人,涉嫌舞弊考务人员9人,其他相关人员2人。

针对高考替考事件,续梅表示,教育部已责成有关高校在查清事实后,对在校大学生“枪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对被替考考生给予停止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对教育系统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依规从重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出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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