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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0:52:3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3月15日至3月21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1年3月22日9:30
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关于107辅道下穿隧道工程BT模式融资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招标编号:郑财中心谈判(2011)08号二、工程地点:郑东新区107辅道(商都路-七里河南路)
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本次项目中经发改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37974万元;该工程位于郑东新区枢纽区,南起南都路,北至七里河南路,全长约2374米;地面道路红线80米,地下隧道长1170米,为双孔箱涵形式;设计标准为城市快速路,地面道路为城市I级主干路;工程包含道路、桥隧、雨水、污水、绿化、交通、照明等。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以上标准。
五、工期要求:8个月(确保2011年11月30日前竣工,其中隧道工程8月15日封顶。)
六、本次项目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七、本次项目回购期不少于5年,自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回购期不得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结束)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的投融资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的融资款项中包括工程建设费、其它工程费用、工程管理费等;(以签订BT协议为准);
5.企业内部有完善的工程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独立运作大型市政BT项目的能力;
6.拟派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市政专业);
7.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
8.投标人必须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不得搞项目反担保。
九、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财政局办事大厅(兴华南街政通路交叉口向东20米)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十、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财政局办事大厅开标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3月22日9:00-9:30
十一、谈判地点:郑州市财政局办事大厅开标室
十二、联系人:李科、高萌
联系电话:0371-67180271
传真电话:0371-67180106
联系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邮政编码:450005
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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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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