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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芹:呼吁依法公开政府财政预算

栏目: 代表谈政采 时间:2014-02-21 10:52:3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孙善臣报道 “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机关如何使用财政资金应当向民众公开。”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潍坊市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在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依法公开政府财政预算的建议。

 

2008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中就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高明芹认为,这是对此前有些地方政府和官员认为公开财政预算“无法可依”的一个有力驳斥,各级政府应当依法履行公开财政预算的义务。政府的钱来源于税收,来源于人民,政府的钱就应该花在公共支出上,为人民谋福利,因此人民也就有权知道政府究竟是如何花钱的,这也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所在。

 

高明芹还表示,政府预算向社会公开,是国际惯例、民主政治的常识,也是政治伦理的具体体现。公开财政预算能让人民群众看到党和政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良好姿态,有助于塑造政府廉洁为民的良好形象,有助于实现政治文明。另外,政府财政预算向社会公开,有助于通过社会监督降低行政成本,遏制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但是,长期以来,在我国普通公民想查阅这些每他账目却很难,现实中几乎不可能做到。为此,高明芹建议政府财政预算要向社会公开,将财政预算分为“国账”和“地方账”分别向社会公开。

 

此外,高明芹认为,目前在法律方面规定还不是很明确,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作为一个法律体系,如果存在衔接问题,应当及时进行修订。如《预算法》和《保密法》之间的衔接问题将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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