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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批量集中采购执行力度

栏目: 部委采购 时间:2014-02-21 10:52:3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2011年将加大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执行力度,实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中央各单位每月计划采购台式计算机累计达到50万元、打印机30万元、网络设备120万元以上的,不再执行协议供货,而要委托国采中心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且2011年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单位将由在京单位扩展到所有中央单位,以实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据了解,财政部今年年初发布的《关于做好2011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8号)提出,各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批量采购计划,按月逐级汇总报至财政部,并抄报集中采购机构,参加批量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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