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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潜在风险 解析现实案例

栏目: 八方要闻 时间:2014-02-21 19:48:38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2013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日前举办

规避潜在风险 解析现实案例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如何让采购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如何规避采购环节中的各类风险?在日前举办的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2013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上,采购人找到了答案。

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此次培训主要以解析政府采购现实案例的形式,帮助采购人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应对采购项目的实战能力。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调研员吴小明被邀请作为此次培训的主讲人。讲解的内容涉及地方政府采购工作概况和GPA知识、政府采购基础知识和质疑投诉的处理等。例如,政府采购哪一环节若处理不当,会给财政部门和采购人带来潜在风险?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反悔,会对政府采购当事人产生什么样的风险?这些真实的案例让与会代表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认识。一位与会代表告诉记者,此次培训为采购人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风险提示,提前准备的一些问题也在听课,过程中找到了答案。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培训班上,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主任程庆柏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正确理解政府采购的意义,依法合规地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二要重视发挥政府采购的功能性作用。尤其是在扶持国内及中小微产业等方面,以及反腐倡廉、节约财政资金和调节市场经济等政策功能的实现。三是政府采购要与预算挂钩,合理制定采购计划。四是规范化、批量化采购是政府采购发展的必然趋势。五是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秉承“三公一诚”原则,做好服务与把关。

他指出,在政府采购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是招标文件制作环节。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配置标准,买“对”的而非“贵”的;要科学制定文件条款,严格依据采购需求,不能画蛇添足;要努力促进公正公平,不能指定品牌、设定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二是开评标活动环节。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而言,要做到不能随意发言,以免采购当事人误解;对采购人代表而言,要做到不随意表态,避免出现倾向性言论;对评审专家而言,要做到不随意心软,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规进行评审,对每家投标单位一视同仁,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三是合同签订及验收环节。要按要求签订合同,确保合同内容与采购结果相符,依法合规;要按要求履行合同,确保合同履行与签订内容统一;要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人大机关各采购人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领导带领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与会人员表示,此次培训从实际案例出发,深入浅出,给大家带来了一场政府采购的知识盛宴。

根据财政部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的要求,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坚持每年开展2次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培训主题根据政府采购业内的热点问题和具体工作而定,此次是2013年度第一期。据悉,近期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将举办2013年度第二期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培训主题将围绕政府采购标准化操作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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