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体系中的“分合之道”
“步入全面发展新阶段的北京政采”系列报道
监管体系中的“分合之道”
■ 本报记者 乐佳超 程红琳
数百年来,作为中国政治版图的中心,北京在行政管理上积累了深厚的底蕴。今天,历经多年的磨砺,一套完善的监管框架体系已在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中悄然形成,或分层管理,相互制衡;或联合监督,形成合力;或分平台监管,提质增效。“分”与“合”之间,尽显监管的智慧。
决策、监管、执行
分而治之 相互制衡
每年年初,北京市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会齐聚一堂,召开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决定当年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方向,联审当年的重大政府采购政策。此项制度源于2000年。当年,北京市就成立了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的决策层,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共同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过不断完善,领导小组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组成。
除了决策层,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中还包括监管层和执行层,由此形成的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管理体制正是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特点。其中,北京市和区县两级财政部门作为监管层,依据《政府采购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而市和区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则作为执行层。为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裁判员”的角色,2003年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市财政局脱钩,挂靠市国资委,自此北京市形成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决策、监管、执行3个层级相互分离,形成稳固的管理体制,不仅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购管理水平,也保障了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据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站在全局的层面进行政府采购决策,将北京市政府采购工作推向了更高的高度,有利于政府采购更好地为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使政府采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联席会议制度”也加强了财政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促进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管为主导,以审计部门事后监督和监察部门党风政风纪律监督为保障的监管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监管效能。监管层和执行层的明确分工,也形成了权利制衡机制,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行政、市场、司法、供应商
联合各方 聚监督合力
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因而监督也是管理的前提。为此,北京市构建了“四位一体”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联合各方之力,共同监督,为有效管理提供了保障。
引入更多的力量共同参与监督,正是北京市政府采购监管环节最大的特色。所谓“四位一体”,是指行政监督、市场监督、司法监督、供应商监督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监督体系。
在行政监督方面,北京市财政局密切加强与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的配合,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并将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纳入了市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操作者适度减分;在市场监督方面,引入了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的诚信进行审查和追踪,加强对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的第三方监管,延伸政府采购监管链条;在司法监督方面,对重要的政府采购项目引入公证机制,并不断扩大公证范围;在供应商监督方面,畅通供应商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理效率,对于收到的每起投诉、举报,都认真办理,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了方便供应商投诉,专门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通知,明确受理投诉的事项范围、投诉人应提交的材料、投诉人的权利义务、受理机构等事项。还针对投诉重点向采购文件和采购程序转移,采购单位逐渐成为被投诉对象等新情况,细化操作规范,有效控制问题的发生。
“政府采购监管要‘有的放矢’。监管的目的一个是促进预算单位规范管理、节约使用财政性资金,另一个是维护和发展群众在政府采购中的利益。”上述负责人介绍,“四位一体”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正是围绕这个目的而放出的“矢”。
三大平台体系
分头管理 合力提质增效
“价格、服务、效率,始终是政府采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3个方面。而与分散采购相比,集中采购的优势更多体现在便于规范管理、降低价格、增强服务和提升效率上。”该负责人表示,通过集中采购,政府能够买到个人无法在市场上买到的同样高性价比的货物和服务。为此,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不断创新采购方式,着力打造集中采购“价格监控平台”、“二次竞价平台”、“供应商诚信平台”体系,努力使价格优、服务好、效率高成为首都政府采购新的名片。
据介绍,在“价格监控平台”中,能显示所有协议供货中标的办公设备采购最高限价,该价格不得高于作为市场价格参考的中关村电子指数,否则将显示红灯,该产品也将自动锁定无法出售。采购单位购买产品时应与供应商进行议价,最终议定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产品的采购最高限价。中关村电子指数、采购最高限价、近期单位最终议定价格同时在平台显示,方便其他预算单位购买产品议价时参考。
“二次竞价平台”即在全市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对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实行二次竞价,目前主要在计算机采购、印刷服务和公务用车租赁等3个领域实行。此项措施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方便了预算部门。以前,采购单位需要花费2-3个月采购周期才能完成的项目,现在1天就能完成。同时,由于扩大了竞争,二次竞价的资金节约率平均在10%以上,印刷项目甚至高达38%。此外,北京市还将电子商城和家电卖场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范围,进一步扩大竞争,降低价格。
此外,北京市还建立了“供应商诚信平台”,每年对纳入协议供货和定点服务的数千家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供货商的资料和信息纳入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和动态监控,对违规供应商在网上进行曝光。2012年,有17家供应商被暂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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