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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保康县规范农村“三资”采购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9:48:33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湖北保康县规范农村“三资”采购

 

本报讯 今年以来,保康县为从源头抓起,规范农村招投标工作,管好农村项目建设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据悉,该县要求所有村及集体企业所属工程凡是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1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资产、资源处置必须公开招标,并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审批立项—项目预算—公示公告—公开招标—验收—结算的基本程序,严禁村将整体工程分项分段议标,还要邀请群众代表过程监督。此外,该县还严查在招投标过程中行贿受贿、谋取私利行为,发现问题严格追究。(胡克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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