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实现“四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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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9:48:33 发布: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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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实现“四化”监管
本报讯 锦州市今年来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实现了信息化、精细化、动态化、制度化监管。
据悉,锦州市从2012年初开始推行电子化平台政府采购业务,建立了供应商名录库和政府采购专家信息库,并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随机抽取,管用分离,还建立了全市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规范采购信息发布的程序、格式和范围。同时,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预算和计划情况进行批复,采购代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分期分批集中统一采购,严格实行部门采购资金国库集中直接支付,并把采购预算的审批、采购计划的批复和采购过程的参与等全面纳入政府采购监督视野中,还把商品的售后服务和合同履行情况等纳入到监督绩效评价考核中。此外,该市还针对政府采购运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制定了相关规定,从制度上规范采购行为。(唐振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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