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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全局的多维视角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栏目: 政采头条 时间:2014-02-21 19:48:2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日前召开的财政部2013年度部分省市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提出——

用全局的多维视角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本报讯 记者周黎洁报道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采购类案件已成为地方财政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主要类型,对此,财政部提出用全局的多维视角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日前,财政部2013年度部分省市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座谈会围绕近两年来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针对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遇到的难点问题、有益做法和办案经验,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探讨办理案件的有效方式,提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有关立法、执法建议。座谈会由财政部条法司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承办。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徐国乔、广西财政厅副厅长董仕军、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潘昌坤、国务院法制办的有关同志和来自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的36名财政法制干部参加了座谈会。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采购类案件已经成为地方财政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主要类型,因此针对此类案件的办理经验、难点问题的交流和分析成为座谈会现场的核心讨论议题。与会代表认为,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财政有关工作直接涉及社会和公民利益的调整、相关配套制度有待完善等,是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不断增多的主要原因,这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采购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两类案件的办理难点在于成因复杂、申请人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关注度高及相关制度不尽完善,给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带来了挑战。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如何处理,非政府信息内涵的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条款的运用,政府采购举报和情况反映的法律适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还就如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制度预防、建立相应的问责机制等提出了建议,并呼吁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快制定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以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会议总结了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5点经验和做法: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理。二是要加强沟通交流,减少法律风险。三是要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抓起。四是要规范行政行为,减少争议。五是要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技能。国务院法制办的同志就大家普遍反映的问题做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并表示将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徐国乔在讲话中指出,座谈会的召开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技能、锻炼队伍的需要。要通过座谈会提高财政法制干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水平,推进财政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更上新台阶。他总结道,做好财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要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能勇于担当。二是要有一颗宽厚待人之心,善于换位思考。三是要有一套灵活的处理办法,以解决问题为宗旨。四是要有一个全局的多维视角,通过办案发现问题,提出完善财政制度和规范财政行为的建议。

座谈会为期1天,会务安排简约、朴素。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会议要求,整体纪律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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