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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 遵循“排污者付费”原则

栏目: 独家 时间:2014-02-21 19:48:17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北京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 遵循“排污者付费”原则 

 

本市就重污染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机动车排污控制等发布工作方案

北京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 遵循“排污者付费”原则

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关于“按照优质优价和排污者付费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的经济政策。同时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政策和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配套政策。

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每天零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同时公布的还有《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对本市使用机动车的若干政策进一步明确。

另据了解,本市相关部门已开始研究不同预警的标示及不同预警启动时的播报强度等标准,很快将向社会发布。

58项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污 明确“排污者付费”原则

昨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有58项措施,明确提出研究制定规划低排放区并通过智能车辆电子收费系统征收交通拥堵费。同时,本市分区域分时段的限行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外埠车辆限行范围和时间将加长,摇号政策预计将进一步收紧。

《方案》的具体内容基本与此前公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一致。《方案》明确提出,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关于“按照优质优价和排污者付费原则合理确定成品油价格”的要求,制定提高机动车使用成本的经济政策。同时规划低排放区,研究制定低排放区交通拥堵费征收政策和智能化车辆电子收费识别系统等配套政策。另外,北京还将完善本市车辆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政策,并进一步减少外埠进京车辆,扩大外埠车辆限行范围和时间,同时提升进入本市的外埠车辆排放标准。到2017年,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必须控制在600万辆以内,摇号政策预计会进一步收紧。

相对于此前公布的《通知》,《方案》在绕城高速公路、新能源车以及城市自行车道和步道系统等方面做出更加细化的规定。例如,2017年城六区90%以上不规范的城市道路自行车道和步行道达到规范标准。北京力争在2017年建设完成密涿高速公路、承平高速公路北京段,共计里程80公里,以减少重型载货车辆过境穿行。

另外,到2017年,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达到5000辆,并在非公务用车中推广新能源汽车19.5万辆。

到2017年,北京将建成加气站294座、充换电站107座、变电站34座、双源无轨线网151公里等车用基础设施,并将进一步增加充电桩的数量。

若红色预警机动车将实行单双号限行

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中明确,当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一级(红色)时,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时限,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全天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每天零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其他机动车禁止通行,暂停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运输渣土、砂石等易扬尘物品的载货车辆全部停驶。

同时,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停驶80%。

污染达红色预警 全市停止土石方作业

昨日,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针对4级预警预案发布了不同要求。空气污染达到红色预警标准时,全市停止土石方工程及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要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市住建委同时公布了两部应急24小时值班电话,分别为59810179、59810189。

红色预警时将确保点对点通知到每个市民

前天,环保部门发布了本市首个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信号,但并未发布关于蓝色预警的明显标示,有市民因此发出疑问:“蓝色预警到底发在哪儿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前天的蓝色预警是通过北京新闻播报、广播、空气质量手机软件等渠道向市民发出的提醒。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对整个社会动员面的不同,预警发布分为常规发布和特殊发布两种。由于蓝色预警只是空气重污染预警最低级别,其发布内容只涉及建议性措施,所以只进行常规发布,并且因为预警的标准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播报强度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所以前天暂时没有发布具体的预警标示。不过,本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研究不同预警的标示及不同预警启动时的播报强度等标准,很快将向社会发布。

本组文/本报记者 罗丹阳 董鑫 周敬启 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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