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推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将专业培训与从业资格挂钩、持证人员数量与市场准入挂钩
内蒙推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报讯 记者程红琳 通讯员王海成报道 近日,436位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颁发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操作技能,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在呼和浩特市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436位通过培训考核的学员,获得由自治区财政厅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据介绍,此次培训除系统讲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外,授课老师还系统分析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在采购活动组织过程中需具备的职业素养及应遵守的法律制度规定及相关准则,指导从业人员依法准确制作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据了解,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专门为此次培训编制了教材,包括《政府采购文件法规汇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政府采购案例汇编》等,每位学员人手一册。
“这次学到了不少东西。”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位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此次培训各代理机构报名踊跃,但由于培训场地限制,部分报名人员未能到场学习培训。因此,有幸参加培训的学员们倍加珍惜培训机会。
据悉,在为期1天半的培训中,来自39家代理机构的445名政府采购业务一线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其中436位通过培训考核,考核通过率为98%。
记者获悉,近年来,社会代理机构在内蒙古自治区的数量增速较快。截至目前,在该区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已有102家。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代理机构数量的快速增长,该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意识到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秩序须进一步规范。2009年,该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区各盟市须加大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并明确指出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招标职业资格。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进程,近年来,自治区财政厅每年均组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并向考试合格者颁发政府采购从业资格证书。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获得资格证书的数量将直接与该代理机构能否进入该区政府采购市场挂钩。据了解,在该区,获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的公司需至少拥有10个持证从业人员;而获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认定的公司则需至少有30个持证从业人员。在今年上半年,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组织的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检查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具备招标职业资格是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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