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实行年度保证金制度获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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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2:13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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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江苏省常熟市政府采购中心自2008年起,针对参与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一次性全年使用制度。该制度实施3年来,改变了以前按采购项目逐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做法,简化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手续,减少了办事环节,提高了广大供应商参与投标的积极性,更从根本上避免了投标供应商由于漏缴、少缴投标保证金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现象,保证了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也有效地减轻了供应商的投标负担,赢得了供应商的一致好评。(常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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