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汽车产业又一春
再制造系列报道②
再制造:汽车产业又一春
——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宴一平
■ 本报记者 吴敏
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力求通过“以旧换再”的方式促进再制造行业和产品的发展,而这一政策将首先在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上进行试点。
那么“以旧换再”的概念从何而来?我国汽车再制造行业现状如何?汽车再制造产品凭什么能赢得消费者的“心”?为了解开这些疑团,《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专访了“以旧换再”概念的提出者、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宴一平。
我国汽车再制造起步晚
《中国政府采购报》: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我国汽车再制造行业的发展情况如何?
宴一平:总体来说,我国汽车再制造起步较晚,标志性事件是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英国一家公司合资成立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再制造企业,1998年正式投入运营。
从2008年开始,汽车再制造从国家层面得到稳步推进。2008年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法》,再制造从法律上得到了肯定。同年,14家汽车零件再制造企业获准试点标志着我国汽车再制造行业真正起步。试点企业包括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开展再制造试点的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暂定为: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起动机、转向器五类产品。2011年,相关部委对试点企业组织验收,在产能方面,发动机已经达到10万台,变速器达到10万台,再制造发电机、起动机达到40万台。但达产率仅为50%。
由于第一批试点情况较好,因此2012年发改委公布了第二批通过验收的再制造试点单位和产品名单,共计28家。2013年,发改委等又下发了《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旧换再工作将在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上试点。所以从这几年看,汽车再制造的发展虽然起步晚,但是春风已经吹来,发展的高潮期不远了。
《中国政府采购报》:您刚才讲述了汽车再制造的发展过程,现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产能也形成了一定规模,但是达产率并不高,这是为什么?
宴一平:我们到试点企业调研发现,汽车再制造产品的达产率主要受两个因素限制,一是旧件来源,二是销售渠道。
美国的再制造率很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有充足的旧件来源。而我国旧件来源不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报废的汽车磨损太厉害,可回收率不足20%,而美国的报废汽车还可以直接开,可回收率较高。
对于销售渠道而言,我国再制造产品的销售渠道只能依托于新品的销售渠道,并没有建立起自己的销售网络。销售量小也直接导致了再制造达产率不高。
为了解决以上两个问题,我在国内首先提出了“以旧换再”这个概念,在汽车维修时,消费者购买再制造产品解决了再制造产品的销售问题。同时,交回旧件解决了旧件来源问题。
再制造产品质量可信赖
《中国政府采购报》:我国汽车再制造发展历史比较短,汽车再制造产品质量到底能否过关?消费者凭什么相信汽车再制造产品?
宴一平:虽然我国汽车再制造起步较晚,但是这项工作有国家相关部委推动,出台了较多文件予以支持;有专家院士提供理论、技术支持,比如工程院院士徐滨士的再制造表面修复技术等;还有行业协会提供行业数据、行业调研、行业标准以及推动了再制造标识等,比如,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做了严格的技术规范等。现在我国正规的再制造产品质量不仅能够过关,而且有些质量还超过了新品,消费者可放心使用正规的汽车再制造产品。
《中国政府采购报》:能简要介绍一下我国汽车再制造产品的技术过程吗?为什么有些再制造产品质量会超过新品?
宴一平: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过程至少要经历两道关卡。首先对回收回来的旧件残余价值进行检测。通过物理探伤、涡流检测技术等看是否有裂痕,残余价值到底有多少,为再制造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针对再制造的生产过程,发改委等3部门联合发布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技术规范,企业在再制造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来做,由此也保证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工艺和质量。
我国汽车再制造产品的质量有的甚至超过新品,这是和我国再制造所采用的技术有关。国外再制造技术较为简单,主要采取尺寸修理法即国外在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品的时候就考虑到了再制造,所以一般零部件会在标准尺寸上加厚一些,磨损后的旧件通过重新打磨均衡后让其尺寸恢复到正常,就形成了再制造产品。而我国汽车再制造技术完全不同于国外。由于从一开始生产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到再制造,磨损后的零部件不能通过重新打磨成正常尺寸。只能通过汽车零部件纳米技术等表面修复来完成再制造过程,即表面修复技术。比如汽车曲轴磨损以后,我们采用“纳米喷涂”技术把磨损的地方修复好,纳米材料能够更好地渗透到磨损的零部件中,起到保护零部件的功能,当汽车点火后,曲轴在第一次是干磨,在第二次以后就不再干磨,修复后的产品比新品还要好。
政府采购应带头应用
《中国政府采购报》:就目前看,您认为阻碍汽车再制造发展的因素还有哪些?
宴一平:目前阻碍汽车再制造发展的因素还有不少。一是法律障碍。2001年国务院令307号《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部分有关汽车报废和回收汽车旧件规定已经影响了汽车再制造的发展。比如该文件第14条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必须拆解回收的报废汽车;其中,回收的报废营运客车,应当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解体。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实际上现有技术已经不用把“五大总成”当成废金属。所以这一法律应当及时修订。
二是汽车再制造的“地下工厂”让消费者对汽车再制造产品产生了心理阴影。我曾经考察过河北河间,这里有很多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小作坊,他们不是正规的再制造试点企业,产品也没有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认证,其再制造技术不高,再制造产品质量就得不到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就是大家俗称的“洗澡件”。这些“洗澡件”大部分流入了路边汽车维修摊和一些汽配城。消费者不明白“洗澡件”和正规再制造产品的区别,伤害了消费者购买的信心。
《中国政府采购报》:在引导大家对汽车再制造产品进行消费时,您建议政府还应该做哪些工作?
宴一平:政府首先要大力宣传汽车再制造,让消费者明白再制造是怎么回事,让大家相信再制造产品和技术;其次是税务部门应尽快解决再制造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从税收政策上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最后是政府带头使用再制造产品,比如出台政策,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鼓励在公务用车维修、环卫车维修、出租车维修、公交车维修等公共领域率先使用再制造产品。
链接
有关汽车再制造的文件
2001年,《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出台,规定了报废汽车回收程序。
2005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再制造。
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将再制造作为重点领域。
2008年,《循环经济促进法》将再制造纳入法律范畴进行规范。
2008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对再制造试点企业的管理、可再制造旧件的管理、再制造产品及市场流通的监督管理进行了明确。
2008年,《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企业产品标识管理办法》明确再制造产品除保留可再制造旧件原生产企业或授权企业商标外,还应标注再制造产品标识,内容至少包括再制造企业名称、再制造产品标志、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及生产日期。
2008年,国内14家企业被确定为第一批再制造试点企业。
2010年,发改委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
2012年,28家企业被确定为第二批再制造试点企业。
2013年,发改委、财政部等出台《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整理/吴敏)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