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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协议供货价高说再见

栏目: 政采头条 时间:2014-02-21 19:47:40 发布:测试 分享到:

■ “政府采购控价”系列报道

 

通过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控、网上竞价、网上签约等多种手段——

重庆对协议供货价高说再见

 

■ 本报记者 吴敏

通过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控、网上竞价、网上签约等多种手段,重庆市狠治协议供货价高顽疾。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市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平均成交价总体低于市场平均价。

第三方动态监控

从今年上半年该市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成交价格来看,重庆市协议供货商品除了笔记本和台式机由于服务标准不同,其成交价略高于市场平均价1%以外,其它商品价格都低于市场平均价,平均成交价总体低于市场平均价1.8%。

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处”)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起,为了解决协议供货部分商品性价比不高的问题,重庆以“信息透明公开、价格动态监管、效率质量并重”为目标,着手协议供货管理机制改革。

据采购处负责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员介绍,为把好协议商品价格关,在协议商品的招标过程中,引入了第三方数据监测机构——中国·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以下简称“中电指数”),投标企业以中电指数提供的市场在销产品价格为依据,承诺价格变动率(这一变动率是指以中电指数中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的即时价格为基础,进行上浮或者下浮的比例)。另外,在协议供货网上竞价时,中电指数提供的同款产品的即时价格乘以最终确定的价格变动率即为协议商品限价,供应商在协议供货期间的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此商品限价。

电子平台补位 

为了让协议供货控价措施彻底落地,从2012年4月起,重庆市正式实行协议供货网上交易,通过建立全市统一交易平台,市级、区县级分别设置子平台模式,实行全市商品价格和交易信息共享。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投入运行后,重庆市财政局要求各采购单位购买协议商品必须通过网上查询、网上竞价、网上成交、网上签订合同、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等步骤来完成交易。该局采购处负责人表示,协议供货网上交易,由平台自动控制,保证商品成交价不高于商品限价,同时采取供应商网上竞价的方式,使得商品价格在限价的基础上又往下走了一步,从而有效控制协议商品价格。同时,平台成交的信息直接对接财政信息大平台,为预算单位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文件、财政部门审核采购预算、评审委员会评审项目提供依据。

对于交易平台的运用,区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单位也颇有感触。渝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经办人说:“网上交易有效解决了工作量大、价格难以把控、供应商难以监管等问题”。重庆市质量检测局财务处负责人也表示,通过网上交易,不仅更加方便快捷,且供应商不敢再随意要价了。 

据了解,随着电子交易平台逐渐被采购人所接受,交易量也在逐步攀升。今年1月-6月,平台累计交易3292次,成交额达7722万元。其中,市级成交额为334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43.3%,区县成交额为4376万元,占总成交额的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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