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商务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商务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9:47:39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商务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本报北京8月29日电  (记者王珂)商务部网站29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转发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出台《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近年来我国迅速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模式下,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的实际问题,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健康快速发展。

《意见》分为3部分,共12条。第一部分是具体的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对电子商务出口经营主体的分类、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建立相适应的检验监管模式、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相适应的税收政策,以及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

第二部分是实施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同时,也对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等9个《意见》制订部门的职责做出明确界定,对各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第三部分是其他事项,主要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进行定义,并对有关工作做了补充说明,指出目前企业对出口主要按一般贸易方式报关,仍按现行有关贸易政策执行。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有关政策另行研究。

《 人民日报 》( 2013年08月30日 10 版)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