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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4-02-21 19:47:33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广东省汕头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政协联谊中心电梯项目(废标后重新招标)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至9月5日17:00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1日9:30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政协联谊中心委托,对该单位电梯项目进行废标后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G201304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汕头市政协联谊中心电梯(废标后重新招标)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05,510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所投电梯的厂家或代理商;

3.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应为所投电梯的厂家或代理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8.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从2013年8月22日至9月5日17:00,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或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5日17:00

七、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3年8月22日至8月28日17:00),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时间:2013年9月11日9:30(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汕头市政协联谊中心

地址:汕头市浦江路12号8楼

邮编:515041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8869530

传真:0754-8886954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3.户名: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分理处

账号:44001653101053000030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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