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理机构选取实行“入围”模式
福建:代理机构选取实行“入围”模式
采购单位通过年度公开招标的方式,比选确定一定数量的入围机构
本报讯 记者贾璐报道 8月1日起,福建省省级采购单位在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时,须比选确定,否则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暂停其政府采购计划的受理。
福建省财政厅日前公布《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省级采购单位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方法作进一步规范。《办法》规定,采购单位应当通过年度公开招标方式,比选确定一定数量的入围代理机构。建立代理机构子信息库的采购单位,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在子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代理机构;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在子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代理机构,也可以在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代理机构。《办法》明确,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次数在3次(含)以下、且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采购单位可以按实际采购项目需求直接从省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库中选取5-10家代理机构,从中随机抽取一家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单次采购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应当按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代理机构。
《办法》同时明确了责任条款。采购单位如违反相关规定,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暂停政府采购计划的受理。代理机构明知采购单位违反本规定而接受委托的,一经查实,记不良行为记录,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通报并暂停省本级政府采购代理业务1年。
据悉,《办法》的有效期为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