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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调整新一期节能清单

栏目: 特别推荐 时间:2014-02-21 19:47:08 发布:测试 分享到:

财政部调整新一期节能清单

镇流器、视频设备两类产品恢复至强制采购类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财政部日前对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进行了调整,镇流器、视频设备两类产品被恢复至强制采购类。

根据财政部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新一期节能清单包括26个4级品目、52种产品、489家企业,68826个型号/系列。其中,强制采购类产品包括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涉及10个4级品目、25种产品、318家企业、57635个产品型号/系列。

在新一期节能清单中,鉴于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和视频设备两类产品供应商数量满足“强制类产品应当一般不少于5家”的要求,已恢复至强制采购类。财政部表示,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第十四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此外,按照最小单个品目企业数量应大于或等于3家的规定,本期节能清单中的多联式空调将不包含制冷量大于84000瓦以上的产品。

据悉,按照上期清单要求,本期节能清单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将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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