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工商总局修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住建部、工商总局修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本报讯 在合同协议书部分的签约合同价一条中,除须明确写明签约合同总价外,还须详细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等价格,这是近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的内容。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并出台了《示范文本》。与以往文本不同的是,在《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部分的签约合同价一条中,合同当事人除须写明签约合同总价外,还须详细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暂列金额,以及合同价格形式。同时,合同协议书部分还新增了项目经理一条,在此条中,合同当事人须写明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名字。
据了解,《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其中合同协议书部分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等13条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而通用合同条款部分则包括一般约定、价格调整、竣工结算等20条内容,既考虑了现行法律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要求。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