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中心:十八项措施推进廉洁采购
促进公开透明 改进工作作风
国采中心:十八项措施推进廉洁采购
本报讯 实习记者王童彦 记者袁瑞娟报道 在新一届政府着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的背景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扎实推进廉洁采购,提出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十项措施”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措施”,推动廉洁采购具体化、常态化。
近日,国采中心印发的《2013年廉政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做好开展廉政教育、推进公开透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电子化采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等六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廉政采购。其中,为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和改进工作作风,《工作安排》分别重点提出了“十项措施”和“八项措施”,不断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据介绍,推进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十项措施包括:网上发布采购需求和资质条件,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技术和服务需求,并邀请有关供应商参加;处内集体讨论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公布商务、技术、服务条款及评分细则;开评标全程录音录像;开放评审现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及纪检部门人员现场监督;开放监控室,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媒体监督;向供应商发送中标、未中标通知书附投标供应商符合性审查表和得分汇总表;网上公开质疑事项和质疑答复;网上公开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电子验收单。
改进工作作风八项措施分为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对外要热情服务,公开项目负责人、办理人电话,及时接听电话,做到“铃不过三”,热情耐心解答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敷衍、不搪塞;严格项目办理时限,不无故拖延办理时间,保证采购时效;完善信息咨询服务制度,努力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法律等信息咨询服务。对内要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自觉做到不吃请,不请吃;自觉拒收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物;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报销制度,不报销与采购业务无关的差旅费、打车费等费用,不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各项福利费用;严格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工作时间不办私事。
国采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建设廉洁政府需要给政府采购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切实落实十八项措施,牢固树立服务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率第一的观念,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预防腐败风险,而且可以使国采中心以新的面貌为中央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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