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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3 种模式开展政采信用担保试点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9:45:4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驻马店:3 种模式开展政采信用担保试点

 

本报讯 记者梁爽报道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发布《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以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3种业务模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所谓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履约担保,是指由试点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未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而需要支付保证金的,由试点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而融资担保,则是指试点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

《实施方案》确定驻马店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该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专业担保机构,并提出,试点期间,供应商和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应坚持“互惠互利、平等协商、支持中小企业”的原则,双方自行商定担保费率。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应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和财政部开展试点担保工作的要求,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给予最大的担保优惠。融资担保综合年费率最高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年利率的50%。对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再给予费率适当优惠,对于同时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担保的中小企业供应商,要免收投标担保费或进一步给予费率优惠。

据了解,河南省从2012年起进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去年共为47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6.9亿元,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扶持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2013年,河南将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试点推广到各省辖市和直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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