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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监管让电子交易行为更规范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9:45:4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上线运行1年,年交易量超3000万元;让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各司其职”

重庆:监管让电子交易行为更规范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重庆市财政局对电子交易实行规范化管理半年多来,成效显著,确保了重庆市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良性运转。

据了解,去年10月,重庆市财政局印发了《重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通过对采购人、供应商以及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让各方“各司其职”,确保交易平台在正常轨道上规范、有序的运行。

对于采购人的管理,《暂行规定》明确采购人必须保证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或化整为零采购项目进行网上交易,对于采购事项变更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采购人只能购买交易平台展示的商品品牌和型号。如确需购买交易平台没有的新型号、新机型,需联系该商品厂商,由其将该型号录入平台并经核价后方能购买等。

对于供应商的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进入交易平台的供货商由中标协议商品的生产厂家或经授权的代理商推荐,并报市财政局审定。协议供应商需办理数字资格认证获取电子密钥,方能在交易平台加载相关商品信息,并进行网上交易。要及时清理、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可靠,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协议供货品牌需增加新产品、新机型的,应及时向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申报,由其按规定查询核实价格并报财政部门认可后上架等。

《暂行规定》还明确了采购人和协议供货商的多种违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作出严格的要求。

在该交易平台中,还有一方特殊的管理主体就是交易平台代理机构。“交易平台代理机构是受市财政局委托负责交易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协助市财政局对交易平台进行日常管理的网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市财政局监督。”重庆市财政局采购处负责人对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的定位进行了解释。按照《暂行规定》,电子交易代理机构要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的统一规划与要求,加大对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软硬件水平,保证平台交易的安全运行。同时要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作好交易各方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交易平台代理机构还要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相关数据资料,对电子交易平台数据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我们的工作主要是对平台进行建设和维护,协助市财政局解决平台运行的技术问题。”重庆市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的代理机构重庆市大家软件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此以外,他们还要为交易双方提供咨询服务,包括通过利用QQ群以及短信群发方式等解决交易双方的技术问题,以及对已经和即将加入电子交易平台的区县进行上机培训等。

运营费用是交易平台发展绕不开的话题。为此,重庆市财政局本着“以网养网”的原则,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电子交易代理采购机构按供应商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服务费,专项用于平台建设以及服务等工作,保证了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营。

《暂行规定》实施后,有效规范了采购人、供应商以及交易平台代理机构的行为,从而确保交易平台的良性发展。交易平台上线交易1年,交易量已超过3000万元,随着重庆各区县平台建设的陆续完成,预计交易量还将进一步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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