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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报在采购活动中意义重大

栏目: 特别推荐 时间:2014-02-21 19:45:40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全国政府采购计划信息统计批量集中采购培训班”专题报道】

采购计划编报在采购活动中意义重大

 

第一堂课

时间:4月9日9∶40—11∶30

授课老师:薛冰

主题: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培训

 

■ 本报记者 冯艺 

在4月9日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计划信息统计批量集中采购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薛冰就2013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进行了讲解及答疑。

在详细介绍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的产生背景、主要内容的同时,讲解特别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家反映较多且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解答。如: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不是需要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发改委投资项目、工程项目是否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追加、追减等调整工作的注意内容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要求等。

厘清重要概念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看似十分基础,但却是在平时工作中经常被大家问及的一个问题。薛冰表示,采购人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前必须厘清一些重要概念。

从理论上讲,凡是法定的政府采购范围,即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但限额标准以上的所有采购性支出全部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而在判断是否需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时,是否超过限额标准很难把握,培训强调应当以部门预算中整个项目的预算金额,或者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依据来判断该项目有没有超限额标准,切不可化整为零漏编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其采购程序无论是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适用《招标投标法》,都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采购人困惑的国家发改委安排的基建支出资金因其也属于中央投资,全部是财政性资金,同样是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

强化计划编报的严肃性

事实上,采购计划编报在整个采购活动中意义重大。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一是实现部门预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及绩效评价、国库集中支付相互衔接和融合的有效措施;二是政府采购多重管理目标的必然要求;三是部门内部开展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基础和有效手段。薛冰强调,一项采购活动开展前,很多管理要求都要在采购计划中反映。

据薛冰介绍,真正的采购计划应当包含很多政府采购管理内容,如采用哪种采购方式、是否属于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或应该委托哪一家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属于节能或者环保产品、是不是采购进口产品等等。将来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指标衔接后,也要逐步加强对后续采购活动的控制。

以政府采购计划的追加、追减等调整工作为例,这一工作实际上是采购人对采购计划的修改工作,系统设计的目的就是让采购人通过追加、追减来及时更正之前编错的内容。而需要注意的是,上报采购计划已经做过一次追加、追减操作后就不能再一次修改。此外,按照要求,各基层预算单位在每季度开始前要填报政府采购计划,逐级上报到上级单位。每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要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填报执行情况时会发现计划是否准确,所以追加、追减等调整工作也应当于季度结束后15日内完成。

薛冰强调,不论是系统目前自动控制追加、追减修改次数,还是明确规定时限完成相应上报、调整工作,都是对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严肃性要求的体现,需要强化预算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不仅需要预算部门认真编制本级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情况,还要组织并督导下级单位严肃、及时的完成。

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性

说到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其基础性意义大家不言自明。薛冰表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不仅对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历程进行记载和反映,还是分析财政支出结构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其他宏观调控决策、政府采购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以及对社会购买力的影响、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力依据。同时,作为GPA谈判中所需的重要数据来源,数据录入的准确性也是财政部对信息统计工作一直反复强调希望各单位予以重视的内容。

那么怎么才能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呢?在录入方式上,地方单位目前都采用基础数据录入,相较之前直接录报表的,就要求各单位通过录入基础数据最终直接生成报表,这就对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基础数据的来源都要从合同和法定的票据如发票、收据中来提取最基础的信息,严格确保数据的准备性,避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的不完整。

据悉,目前,中央单位已经实现了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的衔接和贯通,今后还要将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指标进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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