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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强化政府采购基础工作

栏目: 政采头条 时间:2014-02-21 19:45:38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全国政府采购计划信息统计批量集中采购培训班”专题报道】

 

财政部强化政府采购基础工作

日前举办培训班,就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信息化建设、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的相关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政府采购计划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进行追加追减、批量集中采购和网上竞价的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该如何填报、批量集中采购业务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在财政部4月9日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计划信息统计批量集中采购培训班上,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基础工作的问题得到了解答。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政府采购计划、信息统计、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财政部干部教育中心与国库司举办了此次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及集采目录执行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并对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相关情况作了介绍。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处长杜强表示,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批量集中采购、专家库建设等是政府采购的基础工作,这些工作的强化将有利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

培训班对当前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当前仍存在部分单位不重视、编报不准确或漏编、时效性相对较差、统计分析工作较薄弱等现象,并提出,下一步要强化预算部门的主体责任,组织做好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牢固树立需求管理理念;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为新系统上线做准备;加强对下级单位尤其是各类事业单位的管理。

针对在中央单位中推进的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培训班也进行了介绍,近年来,该项改革试点工作综合效益明显,有效解决了“天价采购”、“豪华采购”等问题,有助于促进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但也存在采购周期较长,履约中未及时供货、付款等现象。因此,财政部将加强对批量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要求各中央单位加强工作的计划性,不得无故不执行采购计划,并制定本部门相应的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此外,对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特点、具体变化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讲解,也是此次培训班上的重点。如目录的货物类删除了文印设备、摄像机等6个品目,新增了显示器、打印复印用通用耗材等2个品目。同时,规范了品目名称及内涵,将汽车维修改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保险服务,备注为京外预算单位可择优选择是否属地化采购。

培训班上,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公安部警务保障局政府采购工作处处长吴琦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

200余名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中央集中采购机构的相关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经办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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