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代理风采 >> 住建部要求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

住建部要求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

栏目: 代理风采 时间:2014-02-21 19:45:3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住建部要求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企业同等待遇

 

本报讯 住房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近日要求,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时,应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严禁设置地方壁垒。

3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对全行业提出上述要求。《通知》从外省代理机构待遇、实施动态化监管、备案与信息公开、建立诚信档案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知》在强调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应有同等待遇时,针对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提出:不得对外地企业设立审批性备案和借用备案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强制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强行扣押外地备案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要求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

《通知》要求,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所有本地和外地的建筑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积极推动本地区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市场和现场的联动监管,实施跟踪管理。

据悉,《通知》是为推动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印发的,其规范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在内的建筑企业。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