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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栏目: IT 时间:2014-02-21 19:45:19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国家保密局日前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分级管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本报讯  记者陈昂报道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被加上了一把“安全锁”。国家保密局日前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实行年度审查制度。

其修订稿显示,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年度审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年度审查情况将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据了解,各级党政机关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单机和用于内部办公或涉密信息交换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呈不断上升趋势。该修订稿中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

修订稿特别对申请单位具备的保密条件提出了严格要求。比如,须有完善的保密制度完善和健全的保密组织;有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须完备等。而且, 参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人员须参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并且要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

修订稿还强调,机关、单位委托资质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应当查验其《资质证书》,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提出保密要求,采取保密措施。如果资质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合作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且应当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资质单位不得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分包或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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