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财政部处理23件投诉举报案件
2012年财政部处理23件投诉举报案件
本报讯 记者冯艺报道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12年财政部共处理23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涉及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
在23份投诉(举报)案处理决定中,采购人为被投诉(举报)人的有4件,采购代理机构为被投诉(举报)人的有10件,供应商为被举报人的有3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被投诉的有4 件,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同时被举报的有1件。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同时列为被投诉(举报)人的有1件。从处理结果来看,有6份投诉(举报)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被驳回,要求废标或重新组织采购的有10 件。还有2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从投诉(举报)事由来看,投诉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以及中标供应商投标资质不符的情况较多,其次是投诉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例如,代理机构违规承揽本应实行集中采购的业务,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差别性歧视性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不规范等。与去年相比,投诉(举报)案仍以涉及网络工程建设项目的居多,其次为专用设备。另有举报代理机构申报的专职人员数量不满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资格予以撤销的案件。还有投诉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关系。
此外,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因提供多份书面材料澄清其所投产品是国产产品的材料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符合,不满足招标文件明确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的要求,经财政部认定,为虚假材料。该公司被处以项目中标金额5‰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金额3918元,成为2012年唯一被财政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者,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