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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场交易能否给代理机构带来美好明天

栏目: 特别推荐 时间:2014-02-21 19:44:44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入场交易能否给代理机构带来美好明天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纷纷被要求入场交易,这恐怕是代理机构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那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对于采购代理机构而言,会有怎样的影响呢?这是否是影响代理机构或代理市场未来走向的因素呢?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人士。

集中管理 实惠实实在在

显而易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了场地、设备,甚至服务人员,这似乎可以大幅降低代理机构的经营成本。然而记者在采访了20多家代理机构后得出的结论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远不止场地、设备等。

统一场地的提供是否意味着代理机构在遇到大型招标项目时可以不必再去租赁场地,甚至一些为方便异地展业而在外地开设的分公司也可撤掉?或许设想还可以再大胆一点:日后在代理机构资质审批中,或许相关部门会弱化对场地、设备等要求?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代理机构的成本无疑可以大幅降低了。

据了解,长沙等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还提供协助开评标服务。据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黄文哲介绍,长沙市入场交易要求移交评标组织程序:“我们需向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一份写明项目类型、评标专家涉及领域等内容的表格。公司人员在现场组织开标程序之后就退出,评标程序由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来组织。”在黄文哲看来,这项政策帮他们减轻了工作量的同时也分担了组织评标时的责任。

此外,据记者调查了解,包括江苏、江西、武汉等在内的十几个省市已经建立或在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配备了电子化交易设备设施。可以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立,间接推动了电子化招投标在招标代理机构的开展,而电子化对代理机构的人员数量、素质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现有的部分负责采购程序的大量人员将可能被少量计算机操作人员取代。

由此可预见,在入场交易的大势所趋下,未来,对代理机构场地、设备、人员数量等硬件条件的要求或将被逐渐弱化,代理机构的核心任务将是维护客户、编制标书等技术含量更高的工作,未来的代理机构似乎更有可能演变成为提供更高级的智力支持的服务机构。

万象丛生的管理要求

省去租赁场地、购买设备、聘用人员等费用,机构的运转成本大幅下降,这自然是代理机构想要的。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宁夏、江西、江苏、长沙等多个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入场交易的政策要求各不相同,这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在全国各地万象丛生。

硬件管理设施基本上较为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现场录像、电子化招投标设施、专家抽取设备等都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组建代理机构库、要求中标通知书必须加盖场地服务方公章、亲自操刀组织工程建筑类集中采购等做法也引来一些诟病。此外,各地收费标准不统一、入场规则不同等现象,也使得不少代理机构颇有微词。

对此,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项目部总工程师王毅青表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对招标投标场所的设立进行了规定: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但是事实上好像并不是这么回事儿,都多少存在着收费行为和揽权行为。”

此外,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管理构架也千差万别。例如,在陕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除了场地服务外,不附带任何监管职能,就是所谓的“一栋楼”。而宁夏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则拥有场地管理、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多项管理职能。

这些都令代理机构对已经到来的入场交易有些迷茫、犹豫,甚至有些抵触。江苏国际招标公司副总经理吴强告诉记者,不给钱不让入场、不让盖章、不让用设备的现象,在某些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存在的。“我们代理机构无能为力,只能承受。”吴强说。

如何实现制度设计初衷

一项原本为节约社会资源、提倡集中监管的管理模式,该怎样才能取得良性成效,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呢?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明德分析,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5条规定,统一的招标投标活动场所与地方设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是两码事。将这两个部门合二为一,不符合第5条关于统一交易场所不隶属于监管部门的要求。马明德认为,陕西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位为“一栋楼”的做法并无不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不赞同将所有招投标监管权集中于同一部门的做法。

而对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在的收费等问题,马明德表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仅做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并没有要求不得收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单位,如果经发改部门审批后适当收取一些成本费用是不违法的。但是作为事业单位,这些收上来的资金必须上缴国库,这样才符合收支两条线的财政要求。”马明德说。

此外,目前,在不少地方,入场交易的政策已然推行,但在此之前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文件还未废止,基于新的管理模式而需要的新的管理文件还没有形成,这也给代理机构带来了一些困惑和迷茫。看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果要给招标代理行业带来美好未来,实现依法监管、依法服务将是现实前提。

 

微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友tl6166:如果不及时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定位定好,不把责、权、利搞清楚,有效防止集中垄断腐败,后果不堪设想!

网友废旧立新:一些地方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评委抽取、代理机构抽取、专家抽取、门禁和监控等设备设施确实不错!能够促进透明公开。

网友Pxgm:替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强制中标通知书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章、违规收费……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对部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乱作为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网友Laochan:进场交易就在阳光下了?

网友毅青:一些公共资源中心强制要求招标人从他们自己建设的代理机构库里面随机抽取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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