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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如何提高竞争性

栏目: IT 时间:2014-02-21 19:44:36 发布:测试 分享到:

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如何提高竞争性

 

秦志龙,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副部长,高级工程师

信息系统运维项目作为公共服务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研究其特殊性。本文试图找到解决信息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失败的办法。

对策一:政府采购要为供应商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为培育成熟的信息系统运维市场作出贡献。信息系统由于技术含量较高,尤其是对应用软件,如果不是原开发人员,一般很难进行维护。所以,目前市场上几乎没有专门进行信息系统运维的供应商,而极少数专门做运维的供应商也只是负责硬件或系统软件、工具软件部分的运维工作。对政府采购而言,要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比如在信息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项目招标时明确要求中标供应商承诺:软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且软件开发要符合软件工程要求,做到编程规范化、文档完整化。

对策二:要求供应商在软件开发时遵循软件工程要求。由于每个人的设计思路不同,编程风格、习惯不同,所以必须要有一套规范约束开发人员。而这就要牵涉到软件工程,所谓软件工程是指研究和应用如何以系统性、规范化、可定量的过程化方法开发和维护软件,以及如何把经过时间考验而证明正确的管理技术和当前能得到的最好的技术方法结合起来。其目标是在给定成本、进度的前提下,开发出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可修改性、可靠性、可理解性、可维护性、可重用性、可移植性、可追踪性、可互操作性和满足用户需求的软件产品。追求这些目标有助于提高软件产品的质量和开发效率,减少维护的困难。

对策三:改进、完善评分标准和权重设置,提高非原集成、开发商中标概率。评标方法、评分标准和权重设置对招标结果有极大影响,目前我们基本上采用的是综合评标法作为服务项目的评标方法。笔者认为,除了需求理解、维护方案设计及实施、维护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维护备件配置及管理、维护人员配置及管理等常规评分因素外,重点可减少项目继承性的权重,增加类似项目经验评分项。

对策四:建议采购人分包招标,至少要把应用软件部分单独招标。当然,分包招标对采购人而言会带来一定的麻烦和困难,因为这意味着采购单位不仅不能当甩手掌柜,而且要协调多个供应商维护同一项目而产生的矛盾,还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判断故障所在,以便分别找到责任人。分包后,如果因市场不成熟、缺乏竞争性而产生的失败也仅是应用软件部分,而这部分相对来说费用较少。

对策五:调整预算管理办法,允许采购人继续使用节约资金,提高采购人配合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如果通过提高竞争性而将节约资金由财政收回,对采购人而言就没有了配合政府采购提高竞争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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