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成绩将直接影响全公司
山东首次对省内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提出明确考核要求
考核成绩将直接影响全公司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1家分支机构考核不合格,该代理公司2013年就将不能承接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
近日,山东省出台《2012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明确了对山东省内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考核要求。这也标志着,省内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将成为今年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的重点。
据悉,近年来全国都加紧了代理机构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的步伐。财政部也于近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甲级代理机构的专项检查,以加强对甲级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山东省代理机构数量多,承担的业务量大,所以该省一直十分重视对代理机构的考核与管理,每年都会根据当年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和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方案。2011年,该省针对省内代理机构日渐增多的情况,引入竞争机制,首次提出考核成绩为优秀的代理机构才可代理计划在500万元以上的业务。刚出台的《方案》又首次提出对省内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考核要求。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董苏彭表示,由于山东省内代理机构数量日渐增多,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加强对其的管理,是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和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而目前看来,随着代理机构工作的推进,其分支机构在山东省内已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所以此次要加强对分支机构的考核与管理。
记者了解到,《方案》提及的分支机构是指山东省内代理机构在工商注册地以外设区的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和办事处。根据《方案》要求,此次考核,省内分支机构不单独计分,其考核成绩作为所在代理机构考核的参考依据。如有1家省内分支机构考核不合格,其所属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等次;有2家及以上省内分支机构考核不合格,其所属代理机构的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等次。延续上一年的要求,考核成绩未达到优秀的代理机构,不能代理政府采购计划在500万元以上的业务。
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考核的省内分支机构,须在2013年6月1日至10日期间向所在设区的市财政部门提交书面补充考核申请和自查材料,市财政部门负责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省内分支机构的补充考核工作。如果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补充考核的、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有2项及以上考核内容不得分的、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在考核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且情节比较严重的、考核中发现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考核为不合格。与往年对代理机构提出的要求一样,按照《方案》要求,采购人不得委托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采购人违反规定委托考核不合格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一经发现,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董苏彭告诉记者,此次的考核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考核分为5个阶段推进,在2013年1月至3月顺序推进。今年省财政厅将继续抽查、复核部分市已考核代理机构,将其作为对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考核工作较好的市予以通报表扬。而对未来的工作,董苏彭表示,将进一步严格对代理机构的管理,建立良性的、有进有出的竞争机制,以推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