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采项目一律进场交易
本报讯记者袁瑞娟通讯员杨捷报道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之后,云南省日前出台新策:各有关部门分散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等省级项目必须进入中心统一集中交易和管理。
据介绍,推动省级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是为确保各项目的交易规范有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的第2天,云南省财政厅就发出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政府的有关部署与要求,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确保应进必进。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认真做好统一进场集中交易的相关工作,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在交易中心及时、顺利运行。
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云南省组织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门进行进场交易的培训。在培训中传达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职能部门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要求,并对采购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的具体事项做出了安排部署。
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法制办的要求,省财政厅及时出台了《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对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进场总体要求、范围、程序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详细的规范,为交易中心的规范运行、高效务实和提供优质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该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中心业务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100%进场交易。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运行以来,已有120多个项目在中心进行交易。省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厅、国资委等部门对本行业交易活动依法实行驻场监管,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操作。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正式运行,标志着该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向有序、高效、开放、透明迈出实质性步伐。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学校、医院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一站式”服务,同时以此为契机,推进政府转变职能的转变,从源头上预防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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