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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采纳入全生命周期项目预算管理体系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9:43:51 发布:测试 分享到: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年报道之黑龙江

展望《政府采购法》实施的下一个10年,如何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做好政府采购文章?且看黑龙江给出的答案。

 

将政采纳入全生命周期项目预算管理体系

——访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大伟

 

■ 本报记者 贾璐 袁瑞娟 通讯员 刘佩玉

展望《政府采购法》实施的下一个10年,如何在公共财政框架内做好政府采购文章?这是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备受关注的命题。

精通预算管理、多年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大伟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将政府采购纳入构建全生命周期项目预算管理体系中。”高大伟认为,作为财政支出改革的必然选择,政府采购首先应立足本位,将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落到实处。要实现这一目标,需构建起涵盖需求管理、预算编制、资金审核、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及节余资金收回、绩效评价等资金支出全生命周期的项目预算管理体制。

 

◆ 从源头锁定财政资金流向

“源清流净,所以,对财政支出的管理也应当从源头,从预算开始。而预算想要编得实,就必须得有相应的资产配置标准。”高大伟说。

在这种思想主导下,黑龙江省财政厅预算编审中心早就编制好了《省级党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为办公设备家具的购置需求画出了硬杠杠。

同时,在预算的编制、执行方面,黑龙江财政部门也一直在稳步推进。

记者了解到,该省省本级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已经建立了由财政部门统一布置、预算单位统一编制上报、财政部门统一审核、统一汇总、统一批复的“五统一”工作模式。

目前,省直各预算单位基本能够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黑龙江省省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中规定的采购类别、品目和相关支出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支出的源头管理成效已经显现。但是高大伟认为,预算管理仍有很重要的功课要做:“目前还有两个问题,一是有些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采购预算时,对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不够清楚,没有将部门预算中用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和资金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导致出现少编、漏编、错编采购预算的情况。二是预算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不够严格,存在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不全面、串项问题,使得执行中调整采购预算的情况较多。”

针对这些问题,他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预算单位进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指导和培训,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编报质量。此外,将要求财政厅内各业务处室认真审核分管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预算,如果出现虚报、漏报和错报,要按照预算调整程序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否则不予采购。

 

◆ 从经济目标转向社会效益目标

“编完预算,在资金支出的链条上下一个出场的就是政府采购了。随着公共财政时代的来临,我们对政府采购的诉求已从最初的经济目标转向广泛的社会效益目标。”高大伟说。

今年,受宏观经济运行形势影响,黑龙江省财政收入与往年相比,增幅有所回落。如何优化财税资源配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是当下摆在黑龙江财政人面前的问题。“我们的工作重心是继续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坚持增投入、保重点,着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高大伟告诉记者:“紧跟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方向,为实现公共财政目标提供更多支撑,是政府采购的重要使命。而黑龙江政府采购在农业、药品、教育文化等民生领域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

“农业是安天下的产业,也是黑龙江最大的优势。”高大伟这样说。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财政部门仍将继续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深入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在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道路上,黑龙江农机设备采购及服务大放异彩。2011年,该省财政筹集资金22.5亿元,购置农机装备3478台(套),其中部分通过政府采购完成,采购结果非常喜人,节约资金约0.5亿元,节支率达13.4%。2012年,大型农机设备采购及服务历时66天,于9月6日圆满结束。本次招标采购预算为21.12亿元,中标金额18.93亿元,节约资金2.19亿元。本次招标采购工作采取了“一规多档,同档竞价;二轮报价,高价淘汰;低价中标,多家跟进;公布目录,农民选择”的方式进行,既保证优质产品中标,又节省了大量资金,为供应商提供了充分参与竞争、为农民提供了自主选型的机会。

在教育文化方面,今年,为了让寄宿制学校学生吃得更好、更安全,黑龙江省财政安排资金7000万元,并要求市县适当配套,对12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给予补贴,还启动了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计划。此外,省财政还将加大投入,建设一批村级文化室和农家书屋、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及2000个健身场地设施,全部免费向群众开放。这些惠民举措中,都有政府采购的参与。

“大型农机具、学生营养餐、农家书屋等都是关乎千万家的大项目,这些项目运转一旦出现漏洞,千万百姓的切身利益就要受损。而政府采购有一套规范的程序,可以降低这些项目的运行风险,为千家万户的权益护航。”高大伟深有感触地说。

“除了保障民生之外,政府采购制度作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还是实现国家战略的有力抓手。”高大伟指出。记者了解到,在黑龙江,省本级和各市地认真落实国家和该省关于支持企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同时,黑龙江作为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省份之一,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是伴随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而探索实践的一件新事物,也是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创新之举。”高大伟表示:“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可以说是财政补贴扶上马,政府采购送一程。政府采购送的这一程,对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政府采购的小扶持,很可能会成就一个大‘财源’。”

记者了解到,自2007年发出第一笔200万元担保贷款起到2012年8月末,参与黑龙江融资担保的两家担保公司共放款389笔,放款金额达4.61亿元。截至目前,尚未发生逾期或代偿情况。这些担保贷款及担保保函,既为供应商解决了中标(成交)项目所需资金的紧迫需求,又保证了供应商投标、履约的顺畅执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保障。

“政府采购担保业务经过5年的探索,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业务操作模式,得到了广大授信供应商的认可。扩大担保业务规模及品种、有效防控风险成为今后的工作重点。”高大伟告诉记者。

 

◆ 强化末端环节资金管理

“在采购活动的末端环节,强化资金统一管理也很重要,为此,我们制定了节约资金管理办法。”高大伟告诉记者。

为改变政府采购“只闻节约不见钱”的尴尬局面,去年7月份,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该省省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由省财政统一收回管理,并精细划分了不同来源资金采购项目节约资金的管理方法。其中,对于使用省级一般预算资金采购节约的资金,由该省财政厅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对于使用财政专户资金或政府性基金采购节约的项目资金,按原规定用途使用;对于使用中央专项资金采购项目节约的资金,由该省财政厅收回,按专项资金规定用途重新安排专项支出。另外,对于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多资金来源项目采购节约资金,《通知》规定参照上述原则分别管理使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财政厅相关处室却发现,很难清晰区分多种资金来源采购项目的节约资金性质。

为此,由黑龙江省财政厅预算处牵头,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省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后,开出了如下“药方”: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结束后,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以政府采购预算为主线,按采购项目使用的不同来源的资金,分别计算节约资金数额。

精细确定节约资金性质后,黑龙江对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管理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下一步,我们将逐年扩大绩效评价的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并努力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在采访将要结束时,高大伟勾画出了接下来构建全生命周期项目预算管理体系的路线图:“研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相信绩效和问责可以倒逼支出规范。”

 

·采购观· 

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大伟:要实现政府采购的本位目标,需构建起涵盖需求管理、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及节余资金收回、绩效评价等资金支出全生命周期的项目预算管理体制。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张永平:规范采购行为是推行阳光采购的基础。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梓久:政府采购必须紧跟财政支出改革重点,紧跟国计民生,不断探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方式。

 

黑龙江省部分政府采购制度涉及文件一览

1.《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黑财采[2006]11号)

2.《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文书(示范本)>的通知》(黑财采[2007]11号)

3.《关于使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申报集中采购计划的通知》(黑财采[2007]14号)

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的通知》(黑财采[2007]16号)

5.《关于政府采购资金联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09]6号)

6. 《关于在省本级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黑财采[2009]13号)

7.《关于省级政府采购的民生类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验收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0]9号)

8.《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采[2010]10号)

9.《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的通知》(黑财采[2011]9号)

10.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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