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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金须执行政采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9:43:47 发布:测试 分享到:

土地储备金须执行政采

 

本报讯 今后,土地储备机构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日前,为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和资金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严格土地储备资金方面的管理。土地储备机构应于每年第3季度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其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此外,在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中,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不得通过下设机构进行工程建设。对储备土地的管护和临时使用,土地储备机构可设立内部机构进行管理,也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管理单位。   

(冯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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