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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渐成体系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1:4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记者  赵家旺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在完成《政府采购法》立法后至关重要的5年。在此期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在《政府采购法》的统领下渐成体系,政府采购制度管理逐步走向成熟,政府采购规范执行的基础更加牢固。同时,多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制度的空白得以弥补,从而使政府采购真正步入了由单一管理目标向多元化政策目标转轨的阶段。

 

配套制度建设固本强基

步入“十一五”后,我国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也体现出填补空白和推陈出新的双重诉求。

财政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始终把法律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十一五”以来,相继制定实施了《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部长令)等20多个配套办法和规范性制度,初步构建起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由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同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协调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

这段时期,《政府采购法》的配套性制度建设和研究探索体现出以下3方面的特点:

一是注重体系性,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的基本框架。在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体系方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的问世,使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操作更加有章可循。2009年以后,财政部组织完成了对2005年上报国务院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送审稿)》的再修改和报审工作,在推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的工作中迈出了关键性步伐。在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主要体现在围绕节能环保,建立起了以节能、环保清单为基础,以强制采购、优先采购为执行机制的绿色采购制度;围绕科技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国家信息安全,促进技术创新的政策;积极响应不同领域对政府采购扶持功能的要求,将信用担保引入政府采购,并对鼓励服务外包产业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二是侧重可操作性,不断增强对实际操作的规范管理。通过颁布《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中央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办法,对协议供货、投诉处理、采购方式申报审批、政府集中采购等行为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使政府采购实际操作更加有据可依。

三是结合实践的变化,对既有制度进行了适时修订。201011月,财政部公布了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管理与操作奠定了基础。同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办法的研究修订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地方制度创新活力四射

“十一五”时期,地方政府采购部门在《政府采购法》的行为范本指导下,走过了遵循、总结、探索和突破的历程,部分地方的实践创新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提供了参考,从而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不断走向成熟。

在地方性立法方面,200911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颁布,并于20103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是全国第一部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地方性法规,为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年9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颁布,并从201111日起施行。

在地方的配套制度方面,许多地方以人民政府法规或规章的形式制定了本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且绝大部分地方财政部门都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制定了专项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规程,并在政府采购的扩面增量、基础规范上作了有益的探索。

例如,江苏省自2006年以来先后制定完善了相关文件、制度和办法共计142个,其中省级22个,一些制度的颁布在全国尚属首次。内蒙古积极探索将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制度,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广西自治区财政厅以改进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和运作机制为制高点,大胆探索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模式。湖北省制定了一整套《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制度,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监督。福建省财政厅制定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评审规范》,对公开招标活动评审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天津市财政局为了加强对合同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规定》等等。

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在“十一五”时期走出了一条与时俱进、稳健发展的路径,为政府采购的深化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改革不能一蹴而就,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也是一个渐进完善的过程。面对改革的新形势、新特点,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为我国政府采购改革提供更大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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