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 规范投诉处理

规范投诉处理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9: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在控制监管风险中逐步规范之系列报道

规范投诉处理

 

 ■ 本报记者 吴敏   通讯员 吴正新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工作起步阶段,制度规范滞后让监管风险凸显。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曹建琴向记者介绍,在其接手政府采购工作的2006年就有十几起投诉。然而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四川省找到了破题点,即规范政采各方当事人行为、规范投诉处理,有效降低监管风险。

据记者了解,为了将投诉处理得更好,四川省财政厅从基层法院调用一名有法律背景和审案经验的工作人员专门处理投诉。经过多方努力,四川省对于投诉处理,已形成规范的流程和标准的模式。

目前,四川省通过以下途径来规范投诉处理,降低财政监管风险:一是认清投诉处理的风险点,找准降低风险的途径。目前最大的风险点,是供应商对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的不理解、不认可,从而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律风险。对此,直接的办法是投诉处理决定必须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和得到当事人的认同;将争议纠纷在质疑阶段解决。间接的办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律依法办事。

二是探索有效途径,依法处理质疑投诉。在质疑处理方面,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的质疑处理制度,核心是体现供应商受损合法权益的救济功能,实现受损权益在本阶段得到有效的救济。在投诉处理方面,四川省借鉴法院的审判工作程序,确立了当面质证制度和投诉处理委员会评议制度。当面质证,由投诉人、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3方参与,使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实现辩则清、清则明、明则解。投诉处理委员会评议制度,实现除撤回投诉以外的所有投诉处理决定,均要经过全体投诉处理委员会成员评议。另外,四川逐渐形成了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前与当事人主动进行沟通交流的工作惯例。

三是通过投诉处理发现问题,健全制度解决问题。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调查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公示、供应商质疑处理等一系列制度,从源头减少争议纠纷。

此外,四川省财政厅还将投诉处理的经验向下级市县财政部门传授。2011年,四川省财政厅组织以“政府采购法律风险防范”为主题的培训,由财政部专家进行讲解,有效提高了市县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的能力。

据了解,四川省在2006年、2007年的有效投诉均接近20件,在2010年降至4件,2011年更少,并且都得到很好解决,有效地控制了监管风险。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林资丹表示,投诉案件减少、风险降低的同时,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