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供应商 >> 汽车 >> 保监会鼓励车企开展汽车保险业务

保监会鼓励车企开展汽车保险业务

栏目: 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9:0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9月24日,保监会发布《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和支持汽车企业出资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或者与已有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开展汽车保险业务。 

保监会明确,汽车企业成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可以采取全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如果汽车企业通过申请注销原经营场所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依托自身的经营场所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的方式实现整体转制,保监会将按照简化手续、优先审批的原则办理。

在汽车企业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方面,保监会将给予政策支持。一是加大服务网点准入政策支持力度。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在分支机构设立时,将按照优先审批、简化手续的原则办理。经营区域超出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保监会将统筹协调有关保监局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