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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抓宣传 提升服务促形象——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借力宣传促进“阳光采购”

栏目: 八方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9:0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 本报记者 戎素梅 
  通讯员    李成名
 
4本沉甸甸的《成长的足迹》,记录了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成长的点滴,见证了采购中心发展的轨迹。采购中心不仅采购业务走在全国前列,宣传工作同样有声有色。
 
从更加注重到积极广泛
 
日前,在全省财政宣传工作座谈会上,安徽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建国提出,“财政宣传一定要积极向上,广泛及时,上下联动,多位一体,营造更加和谐顺畅的理财环境。”同时指出,“要加强财政宣传的政策业务性,全面宣传政府采购制度等财政管理措施。”
 
安徽省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和政府采购宣传工作。2008年,时任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先森在采购中心调研时,明确要求“更加注重宣传”,向社会各界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政采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
 
自2009年起,采购中心每年发表于媒体的稿件都在30篇以上,整理汇编成《成长的足迹》系列文集,截至目前,已整理出4册。
 
今年,采购中心以《政府采购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参加由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报》共同举办的政府采购百题知识竞赛,邀请采购单位、供应商共同参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竞赛,截至目前,共收到有效答题卡500余份。二是邀请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人为部分省直单位、供应商和地市集中采购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宣传业务培训。三是通过参与搜狐财经和《中国政府采购报》联合举办的“2012两会特别报道·政府采购直播间”节目,宣传小麦良种等财政惠农项目的实施情况。
 
宣传也是管理
 
“从某种层面上说,宣传也是管理,以提升服务、树立形象为最终目标。”采购中心主任姜毅表示,“采购中心一直把宣传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提升服务水平和开拓服务途径上。”
 
除此之外,采购中心重视对采购单位的宣传和引导。采购中心很早便建立了上门服务(会商)制度,每年还严格制定“上门服务计划表”,主动前往采购单位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通过培训促宣传,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座谈会,邀请采购单位、供应商共同参加。
 
目标管理优化宣传效果
 
据介绍,采购中心每年都把宣传工作写入工作要点,并纳入全面目标责任管理,将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自2009年起,采购中心开始编发内部简报,记录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采购创新举措,传达重要文件和学习材料。采购中心鼓励员工投稿,通过各类媒体全面宣传安徽省财政和政府采购在民生、“三农”和服务政法、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通过对宣传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发动全体人员动笔写简报、写文章。”姜毅评价道,“在不断写作中提高文字水平、公文处理能力尤其是采购文件编写能力。”
 
此外,采购中心还充分借助安徽省财政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及采购信息;通过办公区域安装的显示屏、触摸屏等设备,随时公布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为供应商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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