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动态
江西宜春着力打造公平有序政采市场环境
本报讯 今年以来,江西省宜春市财政局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从机会公平、程序公平及救济公平等三方面发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着眼机会公平、促进竞争充分有序方面,宜春市财政局将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事项纳入宜春市政府采购服务平台监测内容,明确所有采购信息须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并实时监测、预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能及时、全面获取采购信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行采购需求范本,协助采购人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采购文件编制,组织采购人及代理机构300余人开展专题培训,严禁在技术或商务条款中设置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的排他性、歧视性内容,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参与,并推行重点项目的采购文件标前审查,切实拓宽供应商的准入空间。
在促进程序公平、保障过程规范透明方面,宜春市财政局积极推行远程异地评审,有效打破“熟人社会”壁垒。严格规范开标评标环节管理,明确要求评审专家要独立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并建立专家履职评价机制,强化责任约束。创新智慧监管模式,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平台对采购项目全流程实行在线跟踪,对重点环节设置自动预警,实现全过程可追溯、可查询。并在采购文件中增设防范串通投标条款,明确规定由同一终端编制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从技术层面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确保竞争过程阳光透明。
在保障救济公平,畅通权利维护渠道方面,制定《宜春市财政局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依法高效受理和办理供应商投诉,实行投诉案件台账管理与专人跟进机制,引入专业律师、行业专家咨询服务,并推行疑难问题集体会商、法规科室法制审核等举措,全面提升处理决定的合法性与公信力。注重过程公正,常态化召开质疑论证会议,保障投诉方和被投诉方陈述、申辩的平等权利,努力实现投诉处理“效率与温度”并重。今年以来,宜春市财政局已妥善办结投诉案件24起,无一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市场的公平秩序。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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