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通报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对查处的15起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其中,成都市财政部门对违法公司作出的最高罚款超过22万元,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据了解,违法情形包括四种类型:一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这类违法案例最多,共计8个。如:在某医院物业服务项目中,某公司提交的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不属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025年3月,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29625.7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68864.23元的行政处罚等。
二是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法案例共计6个。如:在某单位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中,某公司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5年5月,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7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三是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违法案例1个。如:在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某公司存在擅自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2024年11月,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是恶意串通,违法案例1个。如:某单位在购买服务项目中,存在某公司恶意串通的行为。2023年12月,财政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5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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