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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成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
全市行政裁决试点工作进入攻坚突破阶段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近日,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以下简称裁决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标志着该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工作进入攻坚突破阶段。
据了解,裁决中心通过建立设区市、县(市、区、功能区)两级受理、流程、审查、判定、尺度“五统一”的政府采购争议集中裁决处理机制,充分发挥集中行政裁决“高效化解纠纷、降低维权成本”的核心优势,推动政府采购集中行政裁决覆盖全市15个财政部门。
裁决中心突出打造专业化队伍、标准化流程、数字化平台和多元化调解模式,实现政府采购纠纷解决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的转变。温州市财政局将以成立裁决中心为契机,锚定“公正、高效、透明”目标,聚焦深化协同联动、技术赋能、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全流程调解机制,规范裁决前的分流规则,探索推行繁简分流办案模式,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智库联盟等保障机制,持续优化行政裁决服务,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市域样板。
今年1月,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司法局印发《温州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打造以“集中裁决”为特色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开展全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工作,以扁平化模式探索试行政府采购争议集中处理,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解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存在程序复杂、效率偏低、专业性不足、“同案不同判”、“案结事未了”等问题,满足新形势对政府采购裁决质量和效率的要求,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
据悉,根据方案要求,2025年,试点工作进入攻坚突破阶段,成立裁决中心,力争实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试点覆盖全市,统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程序,建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全面运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管理服务平台,及时分析试点推进工作发现的问题,迭代优化对策措施,总结经验为全市推广做好准备。2026年,试点工作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进一步巩固行政裁决试点成果,优化提升改革举措,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典型案例,为全省推广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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