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 构建高校政府采购内控新机制
■ 亓文涛 靖杨萍
在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高校应采取有效手段将“互联网+政府采购”进行有效融合,提高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正、透明。而建立基于“互联网+”的高校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可以使高校政府采购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助力高校内涵式发展和“双一流”建设。
加强顶层设计
借助网络平台进行宣教
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高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有效落实采购主体责任。例如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7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等文件。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做好学校采购内控管理。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例,学校制定出台了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管理办法》《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采购评审劳务费管理办法》等,保证学校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借助采购管理系统网站,可将采购相关文件和制度进行在线发布,供师生们随时查阅和学习,使他们及时了解和熟悉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有效避免采购过程中的“碰壁”和“违规”现象。
设立专门机构
实行专岗、专人管理
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采购工作,设立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执行部门,做到“管采”分离。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拟订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定采购方式,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报送采购项目建议书,组建校内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等。采购执行部门负责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招标文件和标底的编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参与采购项目验收工作。采购管理部门和实施部门设有专人负责管理,学院、部门设置采购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采购相关工作(如图1所示)。
建设采购信息化系统
实现全方位、智能化监管
采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高校政府采购变革,建立“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内控管理机制,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例,学校在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中,进行了积极研究和探索。目前,学校所有采购全部在线上进行,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对采购人、管理者、执行者、供应商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采购工作“抓铁留痕”,做到对同一项目的拆分、规避招标等违规操作进行预警,起到监督和警示的作用,有效防范采购中的廉政风险。
——打造采购“一站式”线上平台,进行全流程管理。秉承“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建设采购“一站式”线上平台,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固化到信息化流程中去,实现从需求申报、采购审批、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等全流程的线上管理,同时审批环节增加待办消息推送,提醒审核人及时处理待办消息,完全实现无纸化办公,切实贯彻“一次都不用跑”的服务理念,提高采购办事效率,为师生提供便捷的采购服务(如图2所示)。
——建立采购风险防范机制,做到实时跟踪和预警。借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内控执行情况全面监督、采购各环节开展预警提示、全过程全角色有效监督。建立采购预警机制,对采购进行全程监管和跟踪,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和事后分析,加强采购管理,约束采购行为。
通过建立“前防、中控、后堵”的政府采购风险防范机制,为审计、纪检监管提供数字依据和材料支撑;通过实现采购项目的专家线上抽取、自动通知、动态管理,预防专家抽取环节中的廉政风险;通过实现采购全流程线上审批、资产入库线上验收,大幅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联通多个信息“孤岛”,形成数据互通和共享。利用互联网技术,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财务管理、智慧校园等系统进行对接,打通各个系统的数据,实现数据的实时推送;打通从“采购申请—资产入库—财务报销”的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线上通路,做到资产账与财务账自动对账、无纸化审批、数据只填一次等,做到采购管理系统与省基金项目“安心包”系统的数据对接。该举措保证了数据的即时性和准确性,极大地提高资产与采购工作的效率,扎实推进资产与采购管理的数字化改革。
——开展采购绩效评价,发挥经费执行效果。通过全流程线上管理,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执行情况、商品的评价及用户满意度情况等信息,为采购绩效评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定期开展采购绩效评价,得出项目经费是否用在了实处,项目资金是否发挥其使用绩效。这对于提高采购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为高校教学、科研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切实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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