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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进政采全流程电子化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5年04月25日 第1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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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进政采全流程电子化

本报讯 记者彭勇琪报道 山西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通知》明确,要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将采购环节落实到具体人;严格把关专家选聘条件和程序,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专家专业评审能力和职业素养;强化代理机构监督力度,对人员重复、证书到期、地址不符等情况实时管控,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进行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通知》提出,要提升交易效率与透明度,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远程参与采购活动,使用CA在线签订采购合同并公示;加强电子化项目监督,对电子化招标项目中出现的不同投标人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相同计算机(MAC/IP地址一致)、电子投标文件混用其他投标人证书或印章等情形,作为串通投标的重要线索;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加快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合同应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通知》要求,采购人应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全部信息,均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典型案例信息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通知》指出,要深化数字化平台应用,采购人均应依托山西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进行采购。同时,深入推动“政采智贷”线上融资业务,为供应商提供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采购人应依托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采购平台实施框架协议采购,订立阶段各环节均在线办理;依托电子卖场设立主题采购专区,重点聚焦助残帮扶、绿色采购、合作创新等领域。强化供应商及产品入驻审核,完善产品展示、线上交易功能,引导采购人优先选购政策扶持产品。

《通知》还提出,要构建全流程电子化治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和手段;根据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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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3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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