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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绿建企业可按规定获奖励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5年04月15日 第8版 )

烟台:绿建企业可按规定获奖励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近日,烟台市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烟台市绿色建材产品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符合相关条件的建材产品生产企业,可按规定获得财政奖励。

《通知》明确,建材企业必须是注册地、经营地、财税户管地在烟台市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依法纳税,管理体系健全),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且通过“信用山东”平台查询并提供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公共信用报告。产品只要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绿色建材认证(评价)证书,符合财政部《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能提供环保节能证明及型式检验报告,属于国家和山东省鼓励推广的产品或其他具有绿色属性(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的建材产品,均可“入库”。

按照《通知》,三星级认证产品单张证书最高奖励5万元,二星级认证产品单张证书最高奖励3万元。生产企业每新增一张三星级证书追加2万元,每新增一张二星级证书追加1万元,但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此外,在高品质住宅、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中优先选用入库产品,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标项目可优先参评绿色低碳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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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29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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