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头条
人行集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近日出台《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明确自今年6月起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实施的采购项目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规则》提出,采购中心根据采购人的采购申请,按照“一包一项目”的原则,实施电子化交易。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到期后,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未成功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视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再接收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已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除投标(响应)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到期后,成功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符合相关规定的数量,采购中心设置不得少于30分钟的在线解密时限,启动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限到期或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完成解密后,已成功解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数量,采购中心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现场公开投标(响应)供应商名称及其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进行唱标。评审过程中,需投标(响应)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的,评审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0分钟。
《规则》明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政府集中采购合同采购中心可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评审结果,在线签订采购合同。如未在线签订采购合同,线下完成合同签订后,采购中心负责上传采购合同扫描件,纸质采购合同存档。委托采购项目合同,采购人线下完成合同签订后,上传采购合同扫描件。
《规则》还强调,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CA)和电子签章,因数字证书(CA)和电子签章遗失、损失、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未及时重新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重新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电子化交易各参与方应当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妥善保管数字证书(CA)和电子印章,对因录入信息不实、数字证书(CA)和电子签章等保管不善产生的后果,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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