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皇姑区民政局遴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代理机构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3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邀请代理机构,参与有关皇姑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深化设计。
据了解,皇姑区民政局拟于2025年4月初,对皇姑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深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内容包括配合建设单位及审批部门完成土地及红线核对;对场地内已有建筑进行踏勘核实;配合可研公司协助办理立项批复;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两套方案);制作日照分析;制作报规文件及配合各审批部门提供设计文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制作上会材料;沟通核实综合管网市政条件,进行竖向设计、综合管网设计;各专业扩初深化设计,配合扩初方案及概算编制单位完成批复工作;配合造价概算、预算编制。
皇姑区民政局还要求,代理机构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内,在沈实体化经营,熟悉在沈从业的各项要求和业务流程,具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参与本次遴选活动的单位,应于2025年4月2日17:00前,将营业执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证明材料、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采购公告)、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等发送至指定邮箱。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