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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 中国政府采购报 >> ( 2025年02月21日 第6版 )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所需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10:0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所需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7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310115000241202153107-15178950

预算编号:1525-00000387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所需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2套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用于心脏、腹部、妇产科、外周血管、小器官等方面的临床超声诊断和科研。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交付,安装,培训,具体可自报,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属于工业。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环南路490号。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160万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如果投标人是生产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0:00

投标网址及开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注: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踏勘。

(三)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对标改革专窗”(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环南路490号

电话:021-589230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人:林忆南

电话:021-68542626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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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14期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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